高中時很常翻閱的一本書「蟲洞書簡」,
摘錄裡面的一篇文章「接納那無法改變者」:
M:
有一篇祈禱文說﹕
「主啊!請賜我以勇氣,去改變我能夠改變的事情﹔請賜我以寧靜,去接受我不能改變的事情﹔請賜我以智慧,去認識這兩者的差異。」
有些事是可以改變的,譬如你的將來,你應該以勇氣和希望去創造它﹔有些事是不可改變的,譬如你的過去,那你就應該心平氣和地接納它。不少人一再追悔他的過去,說什麼「如果人生能夠重來一遍,那我就將如何如何」,但人生根本不可能重來,這樣說只是徒增懊惱而已。
我們必須有智慧去區分什麼是可以改變的、什麼是不可以改變的。譬如你的身高,在你成年後,它就不可改變﹔但你對你身高的看法卻可以改變,有的人因身材矮小而自卑,有的人卻一點也不在意,就像愛蓮娜.羅斯福所說﹕「除非你自己願意,否則沒有人能讓你自卑」。
也有的人為自己身材高大而洋洋得意,林肯是身材高大的人(身高一九○公分),有人問他﹕「一個人的腿要多長比較好?」林肯卻回答說﹕「以能碰到地面最為理想。」
人生在世,重要的是要做個「腳踏實地」的人。對於自己在身體方面某些不如人的「缺陷」,我們應該心平氣和地接納它們,不必太在意,更不要刻意地去掩飾或否認。因為你越在意、越掩飾、越否認、越擔心別人注意你的缺陷,就越會陷入難以自拔的自卑與痛苦深淵,就好像失眠的人,越想「趕快入睡」,結果就越「睡不著」。
當然,我的意思不是說,一個人因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人而感到自卑是「不對」的,而是我們不能只停留在自卑、自怨、自憐、自恨、自棄之中,而必須有所「超越」。
對可以改變的缺陷,要想辦法去克服它,像原來口吃的德謨斯特尼斯,憑著自己的意志和努力,後來成為一個偉大的雄辯家。對不可改變的缺陷,則要發揮其他方面的長處來「補償」它,像霍金是個罹患肌肉萎縮性側索硬化的重度殘障者,需整日與輪椅為伍,但他發揮他在智力方面的長處,而成為一個傑出的理論物理學家,是當今有關「宇宙黑洞」理論的權威。
霍金說﹕「我無法欣賞為殘障者所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。理由很簡單,因為我從未喜歡過任何運動。」他自在地接納他無法改變的缺陷,不去做沒有多大意義的掩飾和否定。
沒有一個人是十全十美的,你應該安詳地接納自己無法改變的「不完美」部份,這樣,你才能擁有一個「完整的自我」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連你都不願意接納自己,那你怎能希望別人接納你呢?
W上
(文/王溢嘉,1996年,收錄於《蟲洞書簡》一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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